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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9 12:24
来源:本站
湖北省慈善总会决定于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联合省内高校合作实施大学生大病救助项目,现需在全省各高校征集项目执行团队,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主题
联合省内高校合作开展大学生大病救助
二、项目执行团队应具备的条件
项目执行团队应是湖北省境内高校共青团组织或学生会组织以及由高校共青团组织批准设立的学生社团组织。
三、湖北省慈善总会与高校项目执行团队的合作方式
湖北省慈善总会出资200万元救助资金,通过“善媒”平台,向省内各高校各征集一个项目执行团队,授信开展该高校大学生的大病救助工作。团队可向湖北省慈善总会推荐救助对象,也可协助救助对象在湖北省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平台发起募捐众筹,湖北省慈善总会对每位救助对象保底资助1万元,并根据湖北省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平台众筹情况为救助对象按1:1的比例进行配比资助。不管执行团队是否帮助患病同学募集到资金,省慈善总会都将对申请患者配比资助1万元,同时,不管执行团队帮患病同学筹集到多少钱,省慈善总会对每位患者的最高配比资助额度不超过2万元。众筹善款及湖北省慈善总会资助的善款全部用于该救助对象的治疗。救助对象因治愈或者死亡而治疗终止,多的善款如果该校愿意在湖北省慈善总会设立该校大学生大病救助基金,湖北省慈善总会将剩余善款注入该基金,用于该校其他大学生大病救助;如果学校不愿设立大学生大病救助基金,善款将由湖北省慈善总会统筹用于全省大学生大病救助。
四、大学生大病救助项目实施时间
从2017年5月起至2017年12月止,或者到省慈善总会项目资金执行完毕提前终止。如项目运行情况良好,可持续发展,此项目将长期开展下去。
五、大学生大病救助项目救助范围
湖北境内所有高校在校学生,因身患重大疾病或受突发性重大意外伤害在享受医疗保险后,自付医疗费仍有困难的患者。
六、项目执行团队申报方式
(一)关注湖北省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号,在“参与”栏点击“善媒”,进入活动主页;
(二)点击“报名中”,按系统提示依次填写:“团队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并上传项目执行团队照片3-9张(配文字说明)和项目执行团队介绍;
(三)项目执行团队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8日。
七、项目执行团队的确定
(一)按照“善媒”平台执行团队申报、遴选的相关要求,由湖北省慈善总会对申报执行团队进行资格审核,获得通过的执行团队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并接受公众投票,同一所学校如有多个执行团队申报,按公众投票得分确定。
(二)申报团队可号召亲友将团队专属展示页面分享、转发,助力投票。其投票规则为: 1.一个微信号只能投票一次,每分享一次活动链接可增加一次投票机会; 2.本次票选活动系统自动计票,根据最终票数确定排名。
(三)申报团队一经确定,湖北省慈善总会将与其签订授权书。
八、项目执行团队的主要工作
(一)引导所在学校同学互帮互助,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
(二)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大学生大病救助项目;
(三)接收大学生大病患者(患者委托人)救助申请,甄别求助人及申报材料真伪;
(四)向湖北省慈善总会推荐救助对象或在湖北省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平台发起募捐众筹(具体操作参照平台操作手册);
(五)发动同学及校友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为患者募捐众筹;
(六)根据患病同学治疗需要提请湖北省慈善总会及时拨付救助资金。
九、项目执行团队的奖励
根据项目执行情况,2017年年终评选10个优秀执行团队和50名优秀志愿者,予以表彰。
(一)优秀执行团队评比条件
1.项目执行团队成员在10人以上;
2.在所在学校营造同学们互帮互助的慈善氛围,并有具体活动;
3.救助大学生大病患者1人以上;
4.在湖北省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平台开展众筹达到1万元以上;
5.救助对象申请材料审核严格。
(二)优秀志愿者评比条件
优秀志愿者由优秀执行团队评比推选,每个团队5个名额,具体条件如下:
1.学年无成绩不及格现象;
2.长期坚持志愿服务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
3.围绕大学生大病救助项目,积极开拓志愿服务领域,并能带领身边同学(不少于10人)参与其中;
4.在项目执行团队日常管理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湖北省慈善总会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