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慈函[2009]4号
关于实施第二期“温暖工程”的通知
各市、州、县会员单位:
湖北省慈善总会第一期“温暖工程”在各地慈善组织的支持配合下,于2008年12月全部投入使用。根据项目计划和各地的迫切要求,今年,省慈善总会将实施第二期“温暖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第二期“温暖工程” 计划投入善款600万元,利用3--6个月的时间在全省300个农村乡镇福利院实施“温暖工程”。
省慈善总会平均向每个福利院资助2万元太阳能热水器设备,每位老人配发一个热水袋。
申报“温暖工程”的福利院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该福利院有足够的平台能够承受该热水器(热水系统)的重量,平台四周无房屋及树木遮挡,采光条件好;二是有稳定的水源和足够的电力保障;三是有以太阳能热水系统供水的专用浴室、更衣室,浴室、更衣室具备保暖、通风条件,地面要有防滑功能、淋浴处应有安全扶手及坐位。四是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紧急预案措施;五是上报福利院基本情况,需要安装的太阳能系统的吨位或太阳能热水器的台数(申报表附后);六是受资助的福利院必须悬挂省慈善总会确定的“温暖工程”统一标示(标示附后)。
二、申报条件及实施原则
(一)各地申报。申报条件是:有慈善组织、有专职工作人员且慈善工作积极性较高、主动安排配套资金的县(市、区),由各市、州慈善会推荐具备以上条件的县(市、区)慈善会制定实施方案,督促县(市、区)筹集资金搞好淋浴房、取暖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添置取暖设备,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向总会申报并报市州慈善会备案。
(二)择优安排。总会审核各县(市、区)申报的实施方案和福利院淋浴房、取暖房等基建改造工程情况,按照申报先后顺序通报市州慈善会安排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做好太阳能设备安装准备。
(三)整体推进。鉴于第一期“温暖工程”点多、面广、线长,不便于检查和管理。为形成项目的规模效应,调动各地的积极性,第二期“温暖工程”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实施,整体推进。
(四)阳光操作。“温暖工程”资金是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本着对捐赠人负责、对孤寡老人负责的精神,太阳能热水器由省统一在第一期入围的皇明公司和力诺瑞特公司中择优选用、集中采购,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安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温暖工程”是落实“以人为本”思想,提高福利院孤寡老人生活质量,惠及孤寡老人的一件大好事、大实事,也是提升福利院服务功能和档次的一项德政工程。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温暖工程”顺利实施。
(二)确保工程质量。各市、州慈善会督促县(市、区)完成福利院淋浴房、取暖房等基建改造工程、添置取暖设备。淋浴房、取暖房等基础建设参照当地第一期“温暖工程”样板,安装好冷热水管和淋浴设备,
(三)按时、完整上报材料。全部工程完工后,以县(市、区)慈善会为单位将温暖工程总结、工程竣工后的照片等资料整理成册集中上报省慈善总会。
(四)统一悬挂标示。所有受资助的福利院必须悬挂省慈善总会确定的“温暖工程”统一标示(标示附后)。
四、项目管理
“温暖工程”发起和组织方为省慈善总会,协调、督办方为市、州慈善会,实施方为各县(市、区)慈善会,管理方为各福利院。省慈善总会将与市(州)、县(市、区)慈善会签订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对工作积极主动、项目落实好的市、州慈善会将给予一定项目支持。
湖北省慈善总会秘书处
二00九年四月十五日
省慈善总会第二期“温暖工程”标示要求
一、尺寸大小:标示牌长60厘米,宽36厘米。
二、材质要求:坚固耐用、使用期长,便于镶嵌或悬挂。
三、标示内容:
由于善款来源不同,实施第二期“温暖工程”的福利院,必须按总会要求的内容标示。如果本地劝募的企业赞助该工程,参见第五款(冠名方式)。
十堰市、荆州市、宜昌市、襄樊市、荆门市、咸宁市、恩施州、随州市、神农架林区等地的福利院标示内容为“湖北慈善温暖工程”,落款为:
中华慈善总会;
北京市慈善协会;
湖北省慈善总会;
当地慈善会、实施的县市区慈善会。(见样式一)
武汉、黄石、鄂州、孝感、黄冈市的福利院标示内容为“湖北慈善温暖工程”,落款为:
中华慈善总会;
上海、天津、山东、大连慈善会;
湖北省慈善总会;
当地慈善会、实施的县市区慈善会。(见样式二)
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的福利院标示内容为“湖北慈善温暖工程”,落款为:
湖北省慈善总会;
长江证券、中铁十一局、中建三局、宜昌兴发集团;
当地慈善会、实施的县市区慈善会。(见样式三)
四、悬挂、镶嵌地点:浴室门上方或侧面。
五、冠名方式: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劝募到企业参与“温暖工程”的,可以让企业给其赞助的工程冠名。如“湖北慈善红金龙温暖工程”。在落款处可以相应加入该企业的规范全称,与各级慈善组织并列。
六、标示样式
样式一:
样式二:
样式三
二00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