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十二五”期间各地开展慈善工作提供指导,民政部起草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将出台。
去年社会捐赠达700多亿元
意见稿指出,“十一五”时期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2006年社会捐赠总额首次突破100亿元,2010年达到700多亿元。2008年年初的南方部分地区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汶川地震等引发捐赠热潮,社会捐赠总额首次突破1000亿元,创历史之最。截至2010年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社会组织数量由2005年底的31万个增加到44万个。2008年我国志愿者人数超过1亿人,服务时间约20亿小时。
意见稿认为,我国慈善事业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慈善捐赠总量与人均捐赠数量仍相对较少,慈善法规政策与慈善事业发展要求仍不相适应,慈善组织自身能力与承担的社会责任仍不相适应。
禁止强捐索捐变相摊派行为
意见稿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将遵循依法推进、平等自愿、公开透明、鼓励创新四条原则。
慈善捐助者自主实施捐赠行为,自行决定捐赠的规模、方式和用途;禁止强捐、索捐、变相摊派等行为;充分尊重受赠人的尊严和隐私。慈善捐赠程序、善款善物的管理和使用方式、捐助效果评估等信息通过有效形式公开,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
推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制度
意见稿还提出了六项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任务。
建立完善慈善事业法规政策体系,推动出台慈善事业法、社会募捐管理条例等法规的修订与实施;促进慈善组织发展;加强慈善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拓展慈善资源,加大政府对慈善事业的投入,引导公众通过在线捐赠、慈善消费、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等捐赠渠道奉献爱心。努力增加福利彩票发行量,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慈善事业的投入;建立完善慈善事业监管体系,推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慈善行业信息统计制度,完善慈善公益信息统计平台,及时发布慈善数据,定期发布慈善事业发展报告;加强慈善文化建设等。
(《民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