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慈善总会协同松滋第一中学对慈善阳光班学生给予特别救助
张颖,女,松滋市沙道观镇泰山闸村人,现年17岁,松滋一中09级慈善阳光班高一学生,12岁时父亲惨遭不幸离开人世,母亲精神分裂失踪下落不明,一直随几个姑母生活,2009年秋季考入松滋一中慈善阳光班。现因几位姑母均年事已高,自身生活窘迫,在经济上无力接济其念完高中,就近的几位姑母也远走他乡随同儿女生活,致使张颖无“家”可归,濒临失学。
据班主任介绍,张颖聪明懂事,成绩一向稳居班级前5名,非常渴望完成学业,早日成才回报社会。去年寒假,学校老师看其无“家”可归,便带其回家过年,老师家亲戚朋友给其压岁钱维持生活至今。虽然目前张颖共享受阳光生资助2000元/年、孤儿补助1500元/年,但这远远不能解决其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经济困难。
市慈善总会知情后,及时联系学校、乡镇、村及其监护人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问题,形成一致意见保证张颖完成学业,保证其基本生活所需。1、学校减免其学费、杂费、书本费3000元/年;2、民政局给予3500元/年临时救助直至高中毕业。3、原救助待遇不变。4、在管理上做到市慈善总会、学校、乡镇、监护人联系沟通不脱管,密切关注其身心健康。假期张颖可到乡镇民政办或福利院义工生活,同时希望她身孤心不孤,阳光生活,认真学习,茁壮成长。
张颖表示现在有了稳定的生活来源,自己在校学习也安心了,非常感谢大家给予的帮助,以后一定加倍努力以更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社会对她的关爱。
(松滋市慈善总会 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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