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 页 >> 慈善资讯 >> 总会公告 >> 内容正文
 
“阳光班” 研讨会及评选优秀“阳光班”班主任通知
作者:tangh      已阅读:

关于召开2009年度慈善“阳光班” 研讨会
及评选优秀“阳光班”班主任的通知
 
各市(州)慈善会、各慈善“阳光班”承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规范慈善“阳光班”的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湖北省慈善总会拟定于2009年9月召开“阳光班”研讨会,并在会上表彰一批优秀的慈善“阳光班”班主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参会的准备工作及优秀班主任的推荐工作
各地慈善会、慈善“阳光班”承办学校要认真对该项目在当地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利用研讨会的机会,向全省推广好的做法,并结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对进一步完善该项目的管理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向我会推荐本地为慈善“阳光班”付出辛勤劳动的优秀班主任。研讨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关于评选优秀慈善“阳光班”班主任的具体要求
(一)评选范围:
2007年9月至2009年6月,担任慈善“阳光班”班主任一学年以上。
(二)评选条件:
必须是按照总会要求,集中开办慈善“阳光班”的学校才可以参评,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学生和教学服务,具有创新精神,受到学校、“阳光生”的普遍赞扬;
2、思想政治工作得力,经常针对学生实际开展主题教育和管理活动,引导学生以良好的心态努力学习,健康成长;
3、有效监督和管理学生资助金的使用;
4、师生关系良好,内外关系协调,学生中无重大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5、工作计划、总结完整,学生档案资料齐全,呈报及时;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各慈善“阳光班”承办学校按照上述要求,对本校符合参评条件的优秀班主任进行推荐。每位参评班主任应附不少于2000字的典型事迹材料,有生动案例,学校应在慈善阳光班优秀班主任参评材料上签署意见,于8月30日前上报省慈善总会(hbcsnews@126.com)。省慈善总会联系人:梅得昌,联系电话:027-50657119。
 
     湖北省慈善总会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版权所有:湖北省慈善总会   【鄂ICP备050003449号】
总会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南路特1号 邮政编码:430079
咨询电话:027-87433333、50657047、50657147、50657046(FAX)
法律顾问:武汉忠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严道清
网站建设:北京龙马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慈善捐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