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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慈善总会红金龙助学基金由武汉烟草(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简称“湖北慈善红金龙助学基金”。根据捐赠协议双方约定:该基金为留本冠名基金,运营时间设置为十年,基金母本由捐赠方使用,保证每年100万元人民币的增值,增值部分用于资助我省教育事业,基金母本到期后归还湖北省慈善总会,纳入总会发展基金。